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鹽城農商銀行:“五個堅持”凸顯內審監督作用
更新時間:2023-09-21
近年來,鹽城農商銀行面對內部審計的各種新形勢、新要求,積極探索內部審計工作的新思路、新方法,通過五堅持,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,推動實現內部審計的價值最大化。
堅持“學審結合”。針對審計工作涉及范圍廣、內容多的特點,除了“以會代訓”定期開展內部業務培訓外,組織審計人員積極參加省聯社組織的《審計專題研修班》,學習銀監局部門最新的監管制度,確保審計人員能夠掌握相關業務的最新規定,并實時掌握審計方向和找準審計切入點。通過審計案例分析與審計成果運用,推動審計工作交流建設,提高審計工作的有效性。
堅持“一審多效”。合理安排審計計劃,適時調整審計項目,積極探索資源整合及互補模式,突出內部審計的價值增值功能。在內部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,將一些相關的全面審計和離任審計納入一次審計中,力爭一次審計,出幾個審計成果,這樣在一定程度上既減少了重復審計出現審計資源浪費的現象,同時也緩解了審計項目多、審計任務重、審計人員少的矛盾。
堅持“問題導向”。審計項目結束后,針對發現的問題,一是及時向業務部門進行風險提示,要求對問題成因進行剖析,并對問題整改進行監督。二是對重點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,及時從制度層面去分析,爭取從根源上解決問題。三是對面上存在的普遍性問題進行通報,在全行范圍內下發風險提示,通過早發現、早警示、早預防的方式,做好風險預警管理。
堅持“問責追責”。對審計檢查出的問題及時向被審計單位下發整改通知書,要求深入分析原因、落實整改。整改過程中,業務部門負責對審計發現問題督導落實整改,審計人員負責進行后續跟蹤檢查,重點關注問題整改的有效性和真實性,逐個問題逐個復核,對已整改的問題全部附佐證材料,對不能或不好整改的問題要說明原因,加強管理,確保不再發生類似問題。對屢查屢犯的問題,從嚴追究經辦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。
堅持“有效落實”。對審計檢查出的違規問題編制問題清單,將責任機構、問題類別、問題定性、事實描述、發生時間、發生筆數、問題金額、定性法規依據、處理意見及整改要求等錄入清單。同時登記整改落實情況臺賬,將整改落實情況錄入臺賬。每季度根據問題清單和整改臺賬進行分類匯總統計,定期以審計簡報的形式下發全行,為風險提示、責任追究、審計考核等提供數據依據,確保歸類準確、數據公開、管理到位。(卞金勇 徐愛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