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揚中農商銀行:規范履職行為 提升治理效能
更新時間:2024-07-22
揚中農商銀行從規范履職行為、調整董事結構、強化內控管理入手,進一步加強董事會制度建設和履職能力建設,充分發揮董事會定戰略、作決策、防風險的職能作用。
合理調整結構,夯實履職基礎。根據監管要求及自身發展實際,對董事會人員結構進行調整優化,在保持總人數不變的基礎上,調增了3名獨立董事,使獨立董事占董事會成員的比例大于三分之一。公開選聘優秀企業管理者和大學教授擔任獨立董事,使獨立董事的行業背景更豐富、專業能力更全面。充分發揮董事的履職作用,鼓勵董事在揚中農商銀行經營決策、難題破解、戰略轉型等重大事項上,主動發表專業意見,積極提供解決思路。
修訂完善制度,推進規范管理。規范董事會運作,對相關規章制度進行梳理、修訂和完善,研究制定了《<公司章程>及各項議事規則專項檢查方案》,重點檢查《公司章程》是否符合最新監管要求,確保董事會各項職權能夠有效落實。修訂完善《公司章程》《董事會議事規則》,進一步明確股東及董事職權范圍。為保障職工參與民主決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監督的權利,加強職工董事履職力度,研究制定了《職工董事制度》。建立職工董事“企情問詢”機制,落實職工董事對公司業務經營相關情況的閱文權限,以及列席相關重要工作會議的權利,推動職工董事履職盡責、擔當作為。
強化檢查監督,防范風險隱患。通過“企查查”“天眼查”等平臺對關聯方企業董、監、高控股情況按季核查,進行穿透識別,對關聯方信息進行定期、不定期更新。嚴格執行信息披露制度,按季在官網披露一般關聯交易信息,按年披露關聯交易總體情況。將關聯交易審計納入內部審計范圍,每年對關聯交易進行一次專項審計。聘請外部獨立審計機構對關聯方識別、授信類關聯交易進行重點檢查,審計結果報董事會和監事會。(陳潔)